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

2008/09/19 葫芦岛市招投标监管网


       招标代码:04292008070006
1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,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(或核准或备案)建设,资金来源为国债加自筹,建设资金已落实。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,择优选定中标人。
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,工程内容如下:
1、招标范围:土建、装饰、给排水、采暖、电气工程(图纸所含全部内容)。
2、工程建设地点: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办公楼后院。
3、投标截止时间:2008年10月15日。
4、开、竣工时间:2008.10.20~2009.10.20。
5、投标保证金:5万元/标段。
6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(含贰级)和具有相应项目经理的法人单位。
7、购买招标文件: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,请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项目经理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,于 2008 年 9月 19日(8:00~16:30)至 2008 年 9月 25 日 16:30 时前到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(新区一路公交车二号小区站点前方50米)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,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1000.00 元整(现金),售后不退。


招标人: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
办公地址: 葫芦岛市南票区
联系人: 杨春雷 曹风艳
联系电话: 0429-4199118   13898919463
邮编:125027

招标代理人: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办公地址: 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
联系人: 王楠
联系电话: 0429-3151616
传真: 0429-3151616
邮编: 125001 



                  2008 年 9月 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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